《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天津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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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政策背景
1.碳中和、碳达峰国家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进程
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我国做出庄严承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全球正式场合提出碳中和计划时间表,也是全球主要排放国里首个设定碳中和限期的发展中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设立加速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成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必然选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举措,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旋律。
2.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天津发展
党的十九大明确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基本方略;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力度日益加大。习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发展要求。天津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建设生态文明、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美丽中国等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党中央精神与天津市实际,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扎实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为天津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明方向。
3.京津冀协同促进建筑产业区域互联
习总书记指出,当前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入新阶段,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群、经济带为引领和支撑的区域发展大格局。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就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定位:“天津将打造水绕津城、城在林中、天蓝水清”,更加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京津冀地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将实现新突破,成为发展的主战场之一。发展绿色建筑是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寿命、节约能源资源的最直接途径;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推动钢铁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有利于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拉长增粗建筑产业链条,整体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进一步打造辐射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的产业园区。
4.绿色低碳理念创造建筑业发展新空间
绿色建筑创建推动建筑质量性能提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相继印发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完善建筑健康性能,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天津市处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时期,印发了《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对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开展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天津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装配式建筑发展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末,国家相继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力度,建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和产业体系,推广钢结构、装配化装修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5.新标准实施提出更精细化发展要求
2019年3月13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新版评价标准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标准倒逼设计环节,重构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体系;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取消设计评价,进一步关注建筑实际运行效果;增加绿色建筑基本级作为新的评价等级,扩大了绿色建筑覆盖面;融入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健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BIM应用等新理念新技术,极大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整体对绿色建筑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1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对装配式建筑未来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作为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超额完成了建筑节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天津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先后获批为全国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等。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稳步推进,绿色建筑蓬勃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态势良好,为天津市生态城市和美丽天津建设创造了条件。
1.法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出台了《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为我市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保障。印发了《天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天津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重点落实“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各项重点工作。发布了《关于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推动重点领域的新建建筑逐步强制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各区每年出让或划拨的土地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30%。
2.标准体系逐渐实现全覆盖
在标准建设方面,出台实施了《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天津市民用建筑空调系统节能运行技术规程》(DB/T29-239-2016)、《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29-192-2016)、《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T 29-198-2016)等一系列标准,逐步完善天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体系。同时,我市不断研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技术研究和标准制订等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加快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
3.新建建筑节能减排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推广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积极开展示范工作,津南象博豪庭3号楼、生态城公屋二期及武清文荟创意园等三个项目被列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典型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共计3.2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累计建成民用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5亿平方米。
4.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绿色建筑高速发展,我市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绿色建筑超过1.7亿平方米,“十三五”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70%以上,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绿色建筑在我市全覆盖发展。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37个,建筑面积达到3141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20个,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17个。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新建业务用房及附属综合楼工程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天津大学新校区第一教学楼等4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二等奖,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三等奖。针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发布奖励通知,对11个高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总计2317.50万元。
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逐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先行先试,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了绿色建材设备评价政策、标准体系,经我市组织评审、公示和批准,目前我市共有3家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和3家绿色设备评价机构。“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共有40个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8个产品获得绿色设备评价标识。新建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6.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效应显著
“十三五”期间,“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得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运营三星级标识”,推动了国家生态城区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发展。借鉴“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发展经验,我市积极推动新建城镇按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其中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滨海新区南部生态新城、于家堡金融区绿色生态城区、静海团泊新城西区4个片区获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示范资金奖励,每个区域奖励5000万元,共计拨付2亿元。初步形成我市绿色生态的建设发展模式,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7.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深入推进
组织各区县开展了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开展了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为我市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能耗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夯实了技术基础。此外,不断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法,以抓试点、促推广为手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采取政府发动、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完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楼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8.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
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建立了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全过程标准体系,形成有效技术支撑。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开工857万平方米,形成14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静海区支持建立的“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被住建部认定为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十三五”末,实现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当年新建开工量30%的目标。